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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Sheng
招生就业

关于规范毕业生就业信息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9-23

各系、各部门:
为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维护学校声誉和毕业生权益,本着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负责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就业协议书》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监制,山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印制,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协议。
二、《就业协议书》由招生就业处统一管理,发放对象为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因特殊情况经校教务部门同意延长学籍并于当年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每人一式三份,签约后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招生就业处)各持一份。《就业协议书》编号具有唯一性,每名学生一个编号。
 三、《就业协议书》发放与签约流程:
1.《就业协议书》每年9月份根据毕业生人数由招生就业处以系为单位统一发放。
2.毕业生领取《就业协议书》后,必须认真阅读协议书上的条款,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对有疑问的地方,要及时向招生就业处或各系毕业班辅导员咨询。
3.毕业生按要求填写完善《就业协议书》相关信息,系签字盖章后由本人或以班级到招生就业处盖章。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依法依规通过双方约定程序、经双向选择或公开招考等就业方式,达成就业意向的可签订《就业协议书》。
4.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省(市)属高校、中小学、非国有大型企业均须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盖章,援疆和援藏的按上级的具体要求办理。
5.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签约盖章后,须将一份由学生本人或用人单位交寄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录入就业系统,等候派遣。
四、签约注意事项:
签订《就业协议书》是一种法律行为,《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就业协议书》,是确认签约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必要程序,也是处理就业纠纷的主要依据,毕业生应该正确认识和严肃对待,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前,应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的情况,应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如用工制度、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作待遇、服务年限、是否接收户口档案等,并征求父母及家人的意见。
2、内容必须填写清晰,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的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就业协议书》中姓名、用人单位名称及签章涂改均无效。
3、若用人单位可解决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接收档案”一栏填写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单位或部门及其地址,信息应详细、准确,以免档案误投,否则留空。
4、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约定(协议书的现有条款中未能包括的项目),如工作地点、户口所在地、岗位、待遇等,可在《就业协议书》背面或者附加协议中写明,由毕业生和用人单签章确认。毕业生应与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尽量将内容填写清晰,特别是违约条件、违约责任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毕业生如出现《就业协议书》造假、涂改或故意拖延时间、隐瞒事实等情况,学校将不予办理相应派遣手续。
六、《就业协议书》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最后经学校审批列入就业计划。我校就业集中派遣的受理时间截止至毕业生离校前两周,遇特殊情况,按当时实际需求调整。集中派遣之后派遣工作,首次派遣的,每周四集中办理一次,改派的每半个月办理一次,特殊情况的和上级有关部门及毕业生协商处理。
七、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有其他协议内容的,应在协议书备注栏中注明,并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的权益。如出现与国家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八、《就业协议书》的换发流程
1.丢失《就业协议书》的补发程序:
⑴在学校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登报声明原协议书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就业协议书编号。格式如下:山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xxx系xxx专业xxx同学遗失其三方就业协议书,编号:xxxxx,声明作废。
⑵刊登遗失声明三日后,毕业生填写《山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协议书补发申请表》。
⑶招生就业处收到证明材料后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发《就业协议书》,并标注“补发”字样。
2.污损空白《就业协议书》的补发程序:
⑴毕业生将污损的空白原件交回招生就业处。
⑵毕业生填写《山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协议书补发申请表》。
⑶招生就业处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
3.违约《就业协议书》的补发程序:
由于毕业生个人原因造成违约的:
(1)为了维护用人单位的权益和学校的声誉,应届毕业生在提出解约前须书面申请,经所在系同意,报招生就业处批准备案后方可与用人单位解约(往届毕业生不需要此手续)。
(2)与原签约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并提交原签约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
(3)提交新签约单位同意接受函或聘用的书面证明。
(4)毕业生填写《山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协议书补发申请表》,
附签约单位的解约函和新签约单位的接收函,方可申请新的三方协议书,如没有落实新就业单位,不发放新的三方协议书。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违约的,由学生提供违约的证据,经招生就业处审核,情况属实的,填写《山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协议书补发申请表》补发新的三方协议书。
九、升学学生协议书管理办法
1.被录取为研究生或专升本的学生,如未签约,请将未签约的空白协议书以系为单位交回招就处。
2.如已与用人单位签约,须经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解约函,方可按升学予以派遣。

十、本办法由招就处负责解释。